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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商標制度概況
眾所周知,澳大利亞市場是成熟的西方市場經濟,打造品牌和運用商標從而獲得商業成功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所以,當中國製造商在澳大利亞銷售或準備銷售產品時,一個關鍵問題是要保證自己已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護品牌的措施和戰略。換句話說,不打造品牌、缺乏對品牌的保護,將會降低產品信譽度,無法贏得競爭對手的尊重,最後必然會失去在澳大利亞成功的機會。
商標保護實行雙軌制
澳大利亞是一個年輕的國家(成立於1901年),但是澳大利亞法律體系源自英國,因而智慧財產權法的歷史比較長。比如有的澳大利亞智慧財產權事務所都已經成立了150餘年。作為聯邦制政府的澳大利亞憲法於1906年開始實施。其實在此之前,各個州都已經有自己的商標法。所以從建國開始,澳大利亞法律就確認了商標獨有的權利。可以說,澳大利亞人對品牌認知和對商標的保護意識,以及對商標的保護力度,都已經到了“武裝到牙齒”的地步。
按照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商標是將一件商標所代表的商品和服務明顯有別於其他商標所代表的商品和服務。這個定義相當廣泛,包括了詞、圖案(如標誌或圖片)、字母、數位、短語、聲音(如電腦相關產品IntelCorporation的開機音樂)、氣味(如高爾夫球座的尤加利樹精油味道)、形狀(如飲料類的可樂瓶)、顏色(如銀行與財經類別的澳大利亞聯邦銀行的黑色與黃色),或以上任何的組合。商標可以直接用於商品或這些商品的包裝上,或者僅僅是用於商品的宣傳資料上。
很重要的一點是,法規條文對商標的定義是廣泛的,商標不限於以上所提到的例子。這樣一來,企業就可以不僅尋找更廣泛的要保護的商標形式,而且還可以開發新的途徑去保護品牌。
在中國,商標僅能通過註冊獲得保護,而澳大利亞卻實行“雙軌制”,即註冊和使用兩種形式都可以獲得商標保護。如果中國企業在澳大利亞最先使用某個商標,那麼這個使用會被承認,並可以使該中國企業獲益。從有利的方面來講,這就使那些企圖通過惡意搶注商標而獲權變得困難,因為任何先使用商標的商標所有人都擁有該商標權。反過來,如果他人事先在澳大利亞使用某個商標,那麼就會使中國企業在澳大利亞獲得該商標權變得困難。
雖然在澳大利亞進行商標註冊並不是必須的,但是注冊商標具有很多優勢。這包括更清楚地劃定許可權,在法院或海關容易進行維權,建立市場可信度,並有助於為相關商標帶來好名聲。所有這一切都能為商標的商業價值加分。
進入澳洲市場需先做好調查
當中國企業準備在澳大利亞用自己的品牌銷售產品時,一定要事先做好調查,要看看使用這個品牌是否會對澳大利亞其他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構成侵權。這種調查不僅要對註冊的商標進行檢索,還要對已經使用但未註冊的商標進行檢索。如上所述,澳大利亞的商標權可以通過使用商標和對商標進行註冊而獲得。所以說對這兩種形式都進行檢索,以確保自己的品牌可以使用。
當在澳大利亞申請商標註冊時,如同在其他國家一樣,一定要確定商品或服務所需要保護的範圍。通常來看,澳大利亞商標法對商品或服務所保護的範圍要寬於相應的中國商標註冊的保護範圍。所以,在澳大利亞注冊商標時,要考慮對該商標的保護範圍是否足夠大。如果在澳大利亞遞交申請時要註冊的商標保護範圍過窄,在之後的程式裡很難對其進行擴大,導致權利人不得不另外申請一個商標對更多的商品進行保護。
澳大利亞市場對中國的製造業企業,如同對來自日本、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國家的企業一樣,是很有吸引力的。然而要在這個市場上獲得成功,就要事先做足準備,具備與已經對澳大利亞市場環境很熟悉的老牌競爭對手競爭的實力。這項準備就是要對智慧財產權進行保護,比如在進行大規模的商業活動之前,要對商標進行註冊。如果將這些工作認認真真做到位,將為中國企業在澳大利亞獲得商業成功提供堅實的保障。因為,商標會是企業在澳大利亞市場上確立與顧客、合作者和競爭對手之間關係的關鍵。
文章作者:帥 傑 文章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