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商標--防火牆不防火?註冊防禦商標有學問
五糧液集團為保護品牌先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一糧液、二糧液等“數字糧液”商標。其中,“三糧液”商標卻因與陝西省三糧液酒業有限公司旗下“定**山三糧液”商標近似而遭異議。五糧液集團歷經異議複審、訴訟,卻仍憾失“三糧液”。不僅是五糧液公司,許多企業也投入巨大精力註冊了一系列的所謂防禦商標。究竟,企業建立的這道商標“防火牆”是否真的防火?
康栢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大中華區總經理羅漢文先生認為,儘管註冊防禦商標在保障企業權益方面作用明顯,但也存在困局。防禦商標以“保護”為目的,幾乎沒有使用的可能,根據中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將被依法撤銷,也就是說,即使五糧液集團的“數字糧液”商標成功註冊,如果三年內沒有使用,也很有可能被撤銷,即一般說的“撤三”。
“撤三”申請的舉證救濟
當商標利害關係人提出“撤三”申請,企業如何抗辯?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人可在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使用證據材料或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因此,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證據的保存,這些證據包括付款憑證、送貨單據、廣告宣傳資料以及研發、生產、銷售等合同或協議。另外,由於商標保護具有地域性,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必須提供在中國使用的證據,且證據發生的時間必須控制在撤銷申請提出之日的前三年內,超前或延後均非有效證據。
別浪費!盤活“僵屍商標”
中華商標協會副會長袁世寰表示,商標是有限資源,閒置浪費不利於商標管理,甚至延緩企業的標準化和產業化進程。因此,商標註冊成功後,如果企業無意自主開發,也可將商標尤其是指定商品(服務)與主商標不相同或不近似的防禦商標,轉讓或許可給他人使用。這一方面可以避免“撤三”造成的註冊成本損失,另一方面也可以盤活“僵屍商標”,提高商標資源的使用效率。
把握時機,有謀劃註冊防禦商標
除了保護企業的既有權益,註冊防禦性商標還是企業未來多元化發展和品牌擴張的“伏筆”。羅漢文指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分階段實施,構建防禦網路,如企業可以從商品(服務)相關度高的類別向相關度低的類別逐步註冊,也可以從國內向國外擴張註冊。另外,把握時機對相同商標進行重複註冊也是對抗“撤三”的方法之一,當某個商標被“撤三”,“撤三”審理還沒完成,新的商標註冊申請或已進入了公告階段。這樣,即使老的防禦商標被撤銷,也無損企業的防禦能力。
必須注意的是,由於有些防禦商標需要在多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中註冊,因此,商標構成要素必須具備顯著特徵,否則商標可能因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而導致註冊失敗;即使註冊成功,不具有顯著性或顯著性弱的防禦商標也不能對主商標起到保護作用。此外,企業還要注意一些細節問題,如地址發生變更,要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不然可能造成接收不到商標局通知,進而錯失答辯機會的後果。
文章作者:秦珊 文章來源:中金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