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人」是註冊商標不可隨便用 2014年09月01日 15:35 大紀元 「巴黎人」是註冊商標不可隨便用 大紀元 《巴黎人》的律師解釋說,起訴方是有道理的,因為該雜誌從2003年就註冊了商標權,而這位女孩才使用不到5年的時間,是在《巴黎人》之後,屬於侵權行為。 < 上一篇 下一篇 > 回上層